一、制定慢性病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年度工作计划。在上级疾控部门的指导下,开展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综合防治管理工作。
二、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慢性病管理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提供技术指导、督导及考核。
三、开展心脑血管和恶性肿瘤监测报告工作。定期对各级医疗单位的报告情况进行督导、检查,开展漏报调查;年终完成监测分析报告。
四、开展死因监测工作。负责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的死亡卡进行审核。定期对各级医疗单位的报告情况进行督导、检查,开展漏报调查;年终完成死因监测分析报告。
五、定期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进行慢性病管理、精神病管理、心脑血管和恶性肿瘤监测报告、死因监测工作的技能培训。
六、结合各种慢病宣传日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。
七、完成各类慢病项目调查工作和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电话:52723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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